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开展江门市新会区肉类联合加工厂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公开征求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况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区肉类联合加工厂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二)项目选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银湖大道东11号现有厂区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在现有厂内篮球场新建牛屠宰加工车间,产能为牛屠宰加工2万头/年。扩建后,全厂生猪屠宰加工21.9万头/年,牛屠宰加工2万头/年。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门市新会区肉类联合加工厂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银湖大道东11号 联 系 人:李国丰 联系电话:13929001011 电子邮件:546922887@qq.com 邮 编:52919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金隅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可以点击本公示附件,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按本公示第二点所列联系方式,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按照要求填写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建设单位:江门市新会区肉类联合加工厂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