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为此,广东昌隆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江门市佰佳环保有限公司承担广东昌隆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60000吨新型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一、建设项目概况 广东昌隆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珠西新材料聚集区129号,项目占地面积33231.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237平方米,主要建筑物包括办公楼、丙类车间、甲类仓库、乙类仓库、甲类车间、罐区等。年产60000吨新型材料。其中甲类仓库1#用作危险化学品仓储、外售,主要储存脂类、酮类、苯类、醇类、稀释剂等化学品,最大储存量为612吨,甲类仓库1#储存的化学品仅外售,不属于本项目生产原料。本项目总投资额为5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项目地理位置示意详见附图。 二、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营运期环境影响:废气主要为树脂生产有机废气、涂料、油墨等生产有机废气、粉尘、罐区呼吸废气等。废水主要为水性涂料、油墨设备清洗废水;固体废物主要有包装材料、水性涂料滤渣、水性涂料不合格等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包括损坏原料桶、树脂滤渣、废机油、废气树脂、污泥、废碱液、实验室废品、油漆、油墨滤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噪声主要为各种机械运行会产生机械噪声;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液态原辅料中甲苯、二甲苯、丙烯酸丁酯、醋酸丁酯等的泄漏事故以及火灾事故引起的次生污染。 三、主要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环境保护对策:(1)树脂生产废气、罐区呼吸废气收集后合并经一套“RTO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条25m排气筒DA001排放。溶剂型涂料、稀释剂、固化剂生产废气及水性涂料、部分水性丙烯酸油墨投料包装废气收集后合并经一套“布袋除尘器+RTO装(TA002)”处理后通过1条25m排气筒DA002排放。(2)水性涂料生产废气、水性油墨生产废气、实验室废气收集后合并通过“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通过1条25m排气筒DA003排放。(3)热水炉燃烧废气、备用蒸汽发生器经30m排气筒DA004排放。(4)选用低噪声水平的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利用墙体遮挡、采用基础减震等措施控制噪声产生和传播。(5)危险废物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一般固体废物交一般固废单位处理。(5)罐区设置围堰,加强风险管理,制定事故应急预案。通过上述污染控制措施,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用地合法,符合相关用地和建设规划的要求。项目建成后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项目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靠,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满足相应的国家及地方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在运营过程加强管理,使其正常运行,建立健全环保机构和规范环保管理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察,本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参与方式 (1)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PmkORQHE2m1wxfW-9UDSg 提取码:q1o8。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询意见期间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报告书(简本)。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所在地附近居民和可能直接或间接受本项目影响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PmkORQHE2m1wxfW-9UDSg 提取码:q1o8。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信函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馈。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昌隆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802606095;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珠西新材料聚集区129号,邮箱:1366973992@qq.com。
建设单位:广东昌隆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3月9日
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